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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论孔子伦理思想中“仁”的建构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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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论文摘要:“仁”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,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,它的构成涉及到血缘基础、心理基础、人道主义、个体人格和实践理性等因素,具有利弊共存的特征,对后世的中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,对孔子伦理思想中“仁”的建构进行分析。也是对“仁”的形象予以立体还原的一种较好办法。
  论文关键词:孔子;伦理;仁;孝悌;礼;
  一、“仁”的结构因素
  孔子伦理思想中的“仁”是由五个方面的因素组成.诸因素相互依存、渗透或制约.从而具有自我调节、相互转换和相对稳定的适应功能。正因为如此.它就常常能够或消化掉或排斥掉外来的侵犯干扰.而长期自我保持延续下来.构成了一个颇具特色的思想模式和文化心理.在塑造汉民族性格上留下了重要痕迹.而构成这个思想模式和“仁”结构的因素分别是血缘基础、心理基础、人道主义、个体人格和实践理性。
  1、血缘基础。孔子心目中的“仁”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.“孝”、“悌”通过血缘从纵横两个方面把氏族关系和等级制度构造起来。这是远古到殷周的宗法统治体制即“周礼”的核心。这也是当时的政治.“是亦为政”.亦即儒家所谓的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”。春秋时代和当时儒家所讲的“家”.不是后代的个体家庭或家族.而是与“国”同一的氏族、部落。所谓“平天下”,指的也是氏族——部落(诸侯)——部落联盟(天子),整个系统只有这样,才能了解孔子所谓的“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”和“兴灭国,继绝世,举逸民”的意思,它们都是要恢复原有的氏族部落国家。孔子把“孝”“悌”作为“仁”的基础.把“亲亲尊尊”作为“仁”的标准.以维护氏族家长传统的等级制度.反对“刑”、“政”从“礼”、“德”中分化出来.都是在思想上缩影式地反映了这一古老的历史事实。恰如恩格斯所说:“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”。
  2、心理基础及人道主义。“礼自外出”。“礼”本是对个体成员具有外在约束力的一套习惯法规、仪式、礼节、巫术,包括“人则孝.出则悌”等等,本也是这种并无多少的道理可讲的礼仪。例如.为孔盂所强调的“天下之通丧”、“三年之丧”,可能便是一种由来已久、要求人们遵守的礼仪传统。从而,在“礼坏乐崩”的时代浪潮中.很自然地发生了对这套传统礼仪亦即氏族统治体制的怀疑和反对。当时.对“礼”做新的解释的浪潮已风起云涌.出现了各种对“礼”的说明。
  孔子把“三年之丧”的传统礼制.直接归结为亲子之爱的生活情理。把“礼”的基础直接诉之于心理依靠。这样.既把整套“礼”的血缘实质规定为“孝悌”.又把“孝悌”建筑在日常亲子之爱上.这就把“礼”以及“仪”从外在的规范约柬解说成人们心中的内在要求.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.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。把一种宗教神秘性的东西变为人情日常之用,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溶为一体。“礼”由于取这种心理学的内在依据而人性化.因为上述心理原则正是具体化了的人性意识。由“神”的准绳命令而变为人的内在欲求和自觉意识.由服从于神变而为服从于人、服从于自己.这一转变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其中并没有高深的玄理,也没有神秘的教义。孔子对“礼”的规定解释.更平实地符合日常生活.具有更普遍的可接受性和付诸实践的有效性。在这里重要的是。孔子没有把人的感情心理引导向外的崇拜对象或神秘境界.而把它消融满足在以亲情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之中.而不必去建立另外的神学大厦。这一点与其他几个要素的有机结合.使儒学既不是宗教。又能替代宗教的功能.扮演准宗教的角色。
  这一因素具有重要的意义。它表明“仁”是与整个社会(氏族——部落——部落联盟,亦即大夫——诸侯——(国家)——天子(天下)的利害关联相互制约着,而成为衡量“仁”的重要准则。
  在上述礼坏乐崩、周天子也无能为力、原有外在权威已丧失其力量和作用的时代,孔子用心理原则的“仁”来解说“礼”.实际就是把复兴“周礼”的任务和要求直接交给了氏族贵族的个体成员,要求他们自觉地、主动到、积极地去这一历史“重任”.把它作为个体存在的至高无上的目标和义务。孔子再三强调“为仁由己,而由人乎哉;‘仁远乎矣,我欲仁,斯仁至矣;”“当仁不让于师;”“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,能近取譬,可谓仁之方也”.等等.表明“仁”即非常高远又切近可行。而这一切外在的人道主义、内在的心理原则以及血缘关系的基础,都必须落实在个体人格塑造上。

  3、个体人格和实践理性。儒家强调“修身作为“齐家治国平天下”的根本,固然仍是要求保持氏族首领遗风.同时却又把原来只属于这种对首领的要求推而广之及每个氏族贵族.从而.也就使所谓“制礼作乐”不再具有神秘性质.“礼”不再是原始巫师等的专利.而成为成员均可承担的历史责任和至上义务。这当然极大地高扬了个体人格.提高了它的主动性、独立性和历史责任感。而所谓的“实践理性”,作为一种理性精神或理性态度.与当时无神论、怀疑论思想的兴起是一致。孔子对“礼”作出"C-”的解释.在基本倾向上符合了这一思潮。不是某种神秘的狂热的压迫,能够冷静的、现实的合理的态度来解说和对待事物和传统;不是禁欲或纵欲式地放任情感,而是用理智来引导、满足、节制情欲:不是对人对己的虚无主义或利己主义,而是在人道和人格的追求上取得某种均衡。对待传统的宗教鬼神也是如此.不需要外在的上帝的命令.不盲目服从非理性的权威.却仍然可以拯救世界(人道主义)和自我完成(个体人格和使命感),不厌弃人世,也不自我屈辱.一切都放在实用的理性的天平上加以衡量和处理。
  这种理性具有极端重视现实实践的特点.即它不存在理论上去探讨、争辩难以解决的哲学课题,并不认为不必要去进行这种纯思辩的抽象。重要是在生活中如何妥善处理它。所以.儒学才如此现实。
  如前所述,作为结构,部分之和并不等于整体。五因素机械之和不等于“仁”的有机整体。这个整体具有由五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、反过来支配它们的共同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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